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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推荐”西部访问学者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6-11 阅读:
 

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,现学校拟申报推荐”西部访问学者“一名,请各部门对照申报条件于6月12日12点以前将申报人员报学校校办,现将上级通知转发如下:

各区县(自治县)党委组织部、市级各部门组织(干部、人事)部(处):

根据《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培养管理办法》(组通字〔2014〕17号),现就做好2019年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选派条件

选派对象重点为基层一线的互联网、大数据、教育、医疗、卫生、农林牧渔、管理等领域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。应具备以下条件: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奉献西部地区发展精神;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,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;年龄在4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。

二、培养方式和时间

“西部之光”访问学者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,导师由学术造诣较深的国内知名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担任。访问学者通过参与导师所在的研究团队或重点实验室进行科研工作。培养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。

三、经费保障和相关待遇

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培养经费由中央和市级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承担。派出单位应确保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原待遇不变,承担两次往返差旅费和负责购买研修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