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仪表工业学校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
发布时间:2016-09-02 阅读:次四川仪表工业学校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,对四川仪表工业学校保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,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。
一、招标项目内容
分包 |
名 称 |
详细参数及要求 |
最高限定总价 (元) |
备 注 |
无 |
四川仪表工业学校保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|
详见第二篇 |
3400/人.月 |
1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|
二、资金来源
学校自筹资金,资金已到位。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。
(一)基本资格条件
1.具有从事保安服务业务的相关资质条件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(诚信声明附格式)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(诚信声明附格式)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(诚信声明附格式)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3年至开标前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(诚信声明附格式)
6、投标人是专业保安公司,提供有效的《保安服务许可证》(提供复印件)
以上资质专家应查看原件,未带原件的,视为审查不合格。
四、投标及开标有关说明
(一)招标文件的获取:投标人自行在“四川仪表工业学校外网”(http://www.scybgyxx.com)上下载。
(二)投标地点:四川仪表工业学校保卫科
(三)投标起止时间:2016年 9月5日 北京时间:17:00
(四)开标时间:2016年9月6日 北京时间:10:00
(五)开标地点:四川仪表工业学校汽车楼二楼会议室
五、投标有关规定
(一)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,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,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。
(二)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(如果有)一律在“四川仪表工业学校外网”(http://www.scybgyxx.com)上发布,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,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,均视为已知晓。
(三)超过投标截止时间、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,恕不接受。
(四)投标费用:无论投标结果如何,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(五)唱标时,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;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必须携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、被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(附格式)
六、现场踏勘
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,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,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,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,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,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杨老师
电 话:(023)88939258
招标文件见附件。
附件下载:1472810410.doc